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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周末“2.5天”休假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各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年休假权利。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弹性作息制度,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新建100个旅游集散中心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或改扩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增加至国内外主要客源地航线,鼓励企业发展旅游包机业务。大力实施交通主干线与3A级以上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等“最后一公里”通达工程,加快实现从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旅游景区的无缝对接。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化改造,加快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力争3年内全省旅游标识标牌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
鼓励各地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重点旅游景区、大型综合商业街区等游客聚集场所,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和机场、车站、码头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旅游集散中心,实现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线路的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
新建改造两千旅游公厕
意见提出,鼓励各地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重点旅游景区、大型综合商业街区等游客聚集场所,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旅游集散中心,实现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线路的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3年新建、改建旅游厕2000座。到2017年,全省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点)、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的要求。